檔案開放鑒定工作探討,這個活急不得!

2024-01-26 09:41

    檔案開放鑒定,是指各級檔案館根據國家和檔案主管部門的法律法規,對達到一定期限的檔案加以分析,并經過法定程序,判定檔案能否對社會公眾開放的一項主要工作。十四五時期,國家檔案局在進行“數字檔案館”測評驗收時,檔案開放鑒定是一項重點的考核工作。

    在國家局做出統一要求和部署后,全國各地檔案館陸續開始籌備,或已經開展了館藏檔案的開放鑒定工作。但受限于標準制度、工作機制、組織保障等現實因素,這項工作的實質進展依然緩慢??傊?,開放鑒定工作要走的路還很長。

開放鑒定的依據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將縣級以上各級檔案館的檔案向社會開放的期限從30年縮短至25年,在可提前開放的檔案門類中增加教育類檔案;明確向檔案館移交前后檔案開放審核的主題,首次提出政府信息公開責任承擔方式,增加了檔案館開放檔案的權責和法律義務,形成了促進檔案開發的基礎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前的檔案,包括清朝和清朝前、民國時期和革命歷史時期的檔案,自辦法實施之日起向社會開放。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其實施條例第二章“國家秘密的范圍和密級”有關規定,是檔案降解密工作的重要依據和基本要求。

    《各級國家檔案館館藏檔案解密和劃分控制使用范圍的暫定歸檔》中明確的20種應當控制使用的情形,對國家檔案館館藏檔案解密和劃分控制使用范圍提供了一定的指導。

    2008年實行并于2019年修訂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為做好政府公開信息的檔案開放工作提供了制度銜接和依據。

    2022年8月1日開始施行的《國家檔案館檔案開放辦法》中明確:“自形成之日起滿二十五年的國家檔案館的檔案,經開放審核后無需限制利用的應當及時向社會開放。經濟、教育、科技、文化等類檔案,經開放審核后可以提前向社會開放?!?/p>

開放鑒定工作的問題

組織保障和人員配備

    以件為單位進行檔案開放鑒定的要求,導致需要鑒定的檔案數量激增,而檔案館的人員配備并未增加。另外,大部分檔案館并未配備專職的檔案鑒定人員。檔案鑒定數量逐年遞增與人員配備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

劃控標準不詳細

    目前制定的檔案開放劃控相關制度,內容大多比較粗略籠統,而且無法適用于一些地市級檔案館,各級國家綜合檔案館普遍反映缺少統一、規范、詳細、具體的檔案開放劃控標準。不全不細致的標準使得負責鑒定的工作人員對具體內容難以把握,鑒定工作存在較大的主觀性和經驗性。

SM檔案降解密推進緩慢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規定:“誰定密誰解密”?;谶@條原則,檔案館對于有密級標識的檔案無法做解密工作,而定密單位出于責任問題也不輕易履行解密職責,工作機制的斷層導致大量SM檔案到期不能及時解密。

開放鑒定工作的對策

借用外力

    綜合檔案館,尤其是縣級檔案館,要做好鑒定工作,只依靠自身的力量是不夠的。第一,可以充分調動當地檔案館的退休人員,甚至政府部門的退休干部,他們專業性強,了解歷史時代背景,對于鑒定工作的開展能夠助一臂之力。第二,檔案鑒定工作,尤其是降解密工作,必須同時協調檔案形成單位的工作人員,調動他們參與檔案鑒定的初審工作,或要求檔案形成單位在對文件整理歸檔時進行預開放鑒定。

    另外,檔案局也應該統籌檔案鑒定的工作過程,形成檔案鑒定工作協調機制,為檔案館開展鑒定工作提供支撐。

細化劃控標準

    開放劃控標準的細化,可以為工作人員的鑒定提供明確的依據,提高劃控的精確性和效率。北京市檔案局的做法提供了很好的借鑒。2014年和2020年,北京市檔案局分別制定了《北京市檔案開放工作管理辦法》和《北京市區級檔案館檔案開放劃控指南》,最終形成了11個一級類目、29個二級類目。在二級類目的基礎上總結出每一個二級類目可能涉及的延期開放檔案內容并逐條列出,在對每一條的具體內容進行分解和細化,給出延長開放理由,統一了延長期限。實現了檔案開放劃控標準的真正細化。

優化工作機制

    要構建各方統一參與的工作機制,吸納檔案主管部門、保密部門、檔案形成單位、法規標準部門,以及其他對檔案開放鑒定工作有利的部門單位,共同組成檔案開放鑒定委員會,以便應對該項工作的復雜性。

用好信息化工具

    電子檔案由于其規范化、結構化的元數據信息為批量鑒定工作提供了可能。利用OCR識別、自然語言處理、語義分析等人工智能的技術,構建檔案開放劃控審核系統,在初審階段可以大大提高鑒定效率,彌補檔案館崗位人員不足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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